党章的主要内容,党的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党的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集中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其主要内容涵盖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奋斗纲领、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义务、党的纪律等,作为党的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党章为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提供根本依据,是规范党员行为、指导党的建设的总纲领,确保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和行动指南,党章的内容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不断完善,但其核心始终围绕“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一根本问题展开,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党的性质和宗旨:明确“我是谁、为了谁”
党章开宗明义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两个先锋队”“一个领导核心”“三个代表”,深刻阐明了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和历史使命,揭示了党在新时代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本质。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强调,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这一宗旨是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也是党百年奋斗的力量源泉。
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
党章把党的指导思想作为灵魂和主线,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一指导思想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与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指导党和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党章强调,全党必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牢牢把握“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的核心要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党的奋斗目标和基本路线:明确“向哪里去、怎么走”
党章规定了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基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党章明确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此基础上,党的二十大提出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中心任务,进一步丰富了新时代党的奋斗目标内涵。
为实现这一目标,党章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这条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必须长期坚持、不动摇。
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党员怎么做”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章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既强调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密切联系群众、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等,也保障党员享有的权利——包括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现了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党章强调,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党的组织制度:构建“如何组织起来”
党的组织制度是党的生命线,党章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构建了严密的组织体系,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基本原则包括“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党章规定了党的组织架构:在全国代表大会作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委员会工作,党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中设立党委、党组,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的干部:明确“干部怎么选、怎么用”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章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和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强调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提出了“六项基本要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艰苦创业,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等。
党章还强调,党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并要求干部带头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党的纪律:筑牢“行为底线”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章明确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强调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承担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等重要职责,为党纪国法的权威提供了坚实保障。

